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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帝的女儿: 称“公主”还是“格格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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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色辣椒 说: 现在电视节目中经常出现清宫剧,“格格”满天飞,“格格”原为满语的译音,译成汉语就是小姐,姐姐之意。清朝贵胄之家女儿的称谓,即妇人之爵名。
清朝前身“后金”初年,国君(即“大汗”)、贝勒的女儿(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)均称“格格”,无定制。
“格格”之称一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际,才渐渐终止。
例如清高宗(乾隆帝弘历)一生共生了十个女儿,其中有五人因早殁没有加封,另外五个女儿,加封为公主。即第三女(孝贤纯皇后生),封固伦和敬公主;第四女(纯惠皇贵妃苏氏生)封和硕嘉公主;第七女(孝仪纯皇后生),封固伦和静公主;第九女(孝仪纯皇后生),封和硕和恪公主;第十女(妃汪氏生),封固伦和孝公主。她是个例外,因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岁时生的,是乾隆帝最钟爱的女儿,后下嫁给和的长子丰绅殷德。她本应封为和硕公主。但乾隆破例把他封为“固伦公主”。此外,乾隆帝还收养了其弟弘昼的一个女儿,后来加封为和硕和婉公主。 清朝从皇太极开始就已经不把皇帝的女儿称作“格格”了,均称为“公主”。 规定皇后生的女孩称“固伦公主”,妃子生的女孩及皇后的养女,称“和硕公主”。
此后“格格”成为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。并把“格格”分为五等: 一、亲王之女,称为“和硕格格”,汉名为“郡主”; 二、世子及郡王之女,称为“多罗格格”,汉名为“县主”; 三、多罗贝勒之女,亦称为“多罗格格”,汉名为“郡君”; 四、贝子之女,称为“固山格格”,汉名“县君”; 五、镇国公、辅国公之女,称“格格”,汉名“乡君”; 此外,“公”以下之女,俱称“宗女”。
“格格”称呼到清朝灭亡也就停用了.
“公主”这个名词春秋战国时代就开始使用。
周朝的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,自己是不主持婚礼的,而叫同姓的诸侯来主婚。当时各诸侯国的诸侯一般称“公”,“主”就是“主婚”之意,所以因为是诸侯主婚,天子的女儿就被称为“公主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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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楼 主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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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: 2014-05-03 11: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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