» 您尚未 登录   加入 | 社区服务 | 帮助 | 社区 | 无图版


落魄人论坛 -> 情感驿站 -> 夫妻和睦相处: 吵架十大门道
 XML   RSS 2.0   WAP 

--> 本页主题: 夫妻和睦相处: 吵架十大门道 加为IE收藏 | 收藏主题 | 上一主题 | 下一主题
红色辣椒
4 级别:管理员
头衔:

性别: 保密

功勋:水龙王 11985篇
精华: 0
威望: 11987
财富: 119031 金币
贡献值: 0
在线: 1648(小时)
状态: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
注册时间:2013-05-29
最后登录:2016-09-20
查看作者资料 发送短消息 推荐此帖 引用回复这个帖子

夫妻和睦相处: 吵架十大门道

红色辣椒 说:
夫妻之间能够长期和睦相处是人世间最高的处事艺术。夫妻在一起肯定会吵架,但吵架也是有门道的

1、不在大庭广众面前吵

很显然人都是很爱面子的,在大庭广众面前吵是最没有智慧的。

当你在大庭广众面前这样吵的时候,其实不仅没有办法挽回你的婚姻,只会加速你的婚姻的毁灭。在大庭广众面前吵的时候,已经没有为对方留了余地。这事情原来可以 在私底下解决的,在大庭广众面前把它抖出来,他失去了面子时,他还要保持什么理智呢?

2、不在儿女面前吵

小孩子不知道为什么父母会有这种问题,争吵也给小孩子很大的伤害,会带来负面的影响。我们本来是给小孩子做一个很好的身教的父母,结果在他面前吵架大喊大叫,让孩子很没有安全感,孩子就很不想住在这个家里,觉得这个家没有安宁,当孩子如果渐渐长大的时候,他们巴不得越快离开这个家,离开家就不想回家,往往会影响下一代,他们家庭经常会这样。所以我们、、做父母的在这一方面要懂得自我节制一些,应该自我克制,如何私底下来处理彼此之间的冲突。





3、不在对方气头上吵

对方在气头上的时候,如果你再吵,对方不能听得到,自己也没有办法表达清楚自己的意见。一个人在愤怒的时候,耳朵是关起来的,嘴巴是张开的。气只能一边来放, 不能两边都来放。



两个人的关系能不能突破和成长,跟两个人生命上的成熟度和灵性有很大的关系。如果两个人都不成熟的话,他们就会用很冲动的方法去处理问题。

4、吵架不翻旧账

如果夫妻在吵架的时候,能够学会不翻旧账的话,夫妻的关系就会简单很多,就事论事,只讲当前这件事情。如果你把十几二十几年前的事情翻出来来吵,永远吵不完的 架,过去的事情能够原谅和忘记。





5、不攻击对方父母亲人

很多夫妻吵架都是因为批评、论断、攻击对方的家人、亲人。本来争执的是一件小事情,结果搬旧帐,把对方的父母或亲人引进来,导致吵架越闹越大,特别是涉及金钱 有关的东西的时候。

6、不以偏盖全

如吵架的时候,我们常听到“你总是这样,你老是这样!”、“你从来不那样,你从来不那样”……

你可以提醒,但不要拿起特例当定例,不要把一件单独的特定的事项当作永远不变的事实。不要说“你总是”,好像对方真的“总是”那样。“你总是不喜欢运动”,妻子这么 说,先生也就懒得去运动了,因为先生想“我总是这样”。其实作妻子的,可以用例外一种方式提醒他:“你过去运动这一方式很好,你再接再厉吧”。不要以偏盖全,多鼓 励。


[attachment=22258]


7、不揭对方的伤疤

一对夫妻吵架时,丈夫总是对身高只有1.58米的妻子说她是矮脚鸡,身高本来就是不能改变的事实,干嘛要揭她的伤疤?

若我们用理智去思想一下,我们夫妻间的感情就是要能够接受对方。对方成长的环境等天生如此都是无法改变的,为什么每次都去揭伤疤呢?我们能够将这不能改变的事 实用更积极的方式鼓励,不是会更好吗?

8、不以大声取胜

现在有很多太太是犀利妻,吵起架来很犀利。吵架不以大声来取胜,大声的时候根本听不清楚讲什么。吵架就是彼此沟通的一种方式,当你太大声的时候,对方根本不清 楚你在表达什么。 大声只会让火气上升。“回答柔和,使怒消退”所以不要以声音来取胜,也不要用冷战来取胜。


[attachment=22259]

9、绝不动手

如果一对夫妻到了动手的地步的话,这对夫妻就到了很危险的地步了,因为动手打人的伤害是很难伤愈的。动手是绝对不可以的,不管怎样冲动都要克制自己的情绪。如 果局面真的到无法控制的地步的时候,一方就先离开一下,让事情能静下来。万一有这样的情形发生,一定不要发生第二次。另一方也不要去翻旧账,愿意去饶恕,彼此 之间的关系还是可以很好的。

10、绝不提离婚。

夫妻吵架时双方都在气头上,很容易口无遮拦。但如果能在吵架的时候不提离婚的话,双方还会留有余地,一旦这话讲出,余地都没有了。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,离婚再结婚的离婚率更高。一方说出离婚的时候,对另 一方心理的伤害是最大的。



※ ※ ※ 本文为 红色辣椒 与 落魄人论坛 共同所有,未经允许,请勿转载 ※ ※ ※


[楼 主] | Posted: 2014-11-13 16:15 顶端

落魄人论坛 -> 情感驿站




沪ICP备13021411号-2
Powered by Hoothin and phpwind Code © 2002-9999

苏公网安备 32048202041629号

Total 0.018782(s) query 4, Time now is:05-06 20:13, Gzip enabled

You can contact us